关于调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5-16 09:16   来源: 汕头技师学院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结合我院实际,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文件要求,现调整我院于2021年7月通过备案并于同年10月公示的社会评价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16日上午8:00至2025年5月31日上午8:00止(公示时间为15天)。
监督电话:0754-88624500
汕头技师学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