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技师学院关于公开遴选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合作企业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10-17 08:38   来源: 汕头技师学院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的战略部署,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汕头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优质企业(企业可联合行业协会共同申报),共同建设“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学院坚持实施“校企双制办学、共育技能人才”方略,坚持“立足汕头、辐射粤东、融入湾区、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办学定位,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人才。本次遴选旨在通过校企合作方式,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构建集教学、实训、研发、创新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实践教学平台,为区域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合作目标
汇合各方力量,利用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基础,共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充实学院古建筑修缮与仿建专业木作课程的教学实训资源,补强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机械加工链条,打造新媒体矩阵实践平台,打通学院专业壁垒,形成人才培养内部协作,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服务地方经济和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合作原则
1.公平公开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企业,确保合作过程透明、公正。
2.优势互补原则: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3.协同育人原则: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合作内容
(一)基地共建共管
共同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维护基地正常运行与管理。校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及基本教学设施,合作方协调行业资源,提供相关的设备、材料、产品样品、行业标准、技术信息及专家支持。
(二)人才共育
共同参与相关专业(工业设计、古建筑修缮与仿建、电子商务、新媒体与互联网应用等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实训教材及教学资源的开发,并在课程与实践中融入就业指导与创业能力培养要素;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共同管理、共同考核,确保实习效果与学生安全;联合开展就业创业推介活动,共同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与创新创业实践;合作方推荐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学院教学实训活动,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咨询及创新创业项目辅导,积极提供就业岗位,拓展学生实习、就业与创业渠道。
(三)师资共培
学院为合作单位提供理论提升和教学能力培训,合作单位为学院教师提供企业实践、技术研修的机会,共同开展产学研师资队伍的建设。
(四)技术共研
鼓励和支持开展协同创新与技术攻关;可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共享研究成果;定期组织技术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五)资源共享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各自内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各方逐步开放相关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信息平台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资质要求
(一)企业
1.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五年以上。
2.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声誉。
3.具备提供实习岗位和指导师资的能力。
4.愿意投入相关资源支持基地建设。
(二)行业协会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
2.在相关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
3.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和专家资源。
4.具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合作的能力。
六、资源投入
(一)学院投入
1.提供场地及基础设施支持。
2.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设施。
3.提供师资和管理团队。
4.组织学生参与实习实训活动。
(二)企业投入
1.设备材料资源:提供实习实训设备、平台、物料,用于学院专业课程实习实训、学生创新创业。
2.专家资源:派遣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教学指导。
3.实践资源:提供实习岗位、实践项目。
4.技术资源:提供行业最新技术标准、工艺规范等。
七、遴选程序
企业申报:有意向的企业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初步筛选:学院产教融合中心对申报材料结合共建方案中的合作内容、资源投入计划、预期成效等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与初步筛选。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初筛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审。
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合作企业名单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申报材料清单
1.《汕头技师学院校企合作单位信息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联合行业协会共同申报的需提交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校企合作共建方案(包括合作内容、资源投入计划、预期成效等)。
九、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9:00止。
2.报名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送达至我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669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902714632
十、其他说明
1.学院对本次遴选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2.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于职业教育事业的优秀企业踊跃申报,携手共育英才,同创美好未来!
特此公告。
汕头技师学院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