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技师学院关于公开遴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合作企业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6-02-04 10:13   来源: 汕头技师学院一、项目背景
当前民航行业呈现快速发展与规范化升级态势,机场地面服务、客货运、安全检查等领域对“技能达标+学历匹配+实操过硬”的复合型人才需求持续激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为深入落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的核心部署,紧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民航产业发展的核心定位,充分整合学院教学资源、实训场地优势与民航行业优质企业的技术资源、认证渠道、岗位资源,构建“育-训-考-就”一体化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培养符合行业标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力区域民航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共建方案,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企业。
二、合作目标
以民航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联合符合条件的合作企业共建民航领域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通过整合双方资源优势,打造“技能提升+学历赋能+就业适配”的多元化培养模式,完善教学实训设施、开发特色课程体系、规范培训认证流程,确保培养的人才满足民航行业核心岗位标准与企业实际需求。同时实现学院与合作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学院航空类专业办学特色与社会影响力,增强合作企业行业竞争力与人才储备能力,共同为区域民航产业发展提供稳定人才支撑。
三、合作原则
1.战略协同原则:紧扣民航行业人才需求核心,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衔接,确保人才培养方向与行业发展同频共振,契合双方长远发展战略。
2.产教融合原则: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新模式,联合开展课程开发、师资共育、实训共建、就业联动,实现教学内容与岗位标准、实训场景与工作现场、培养过程与职业发展的精准对接。
3.创新发展原则:优化教学培训流程,创新“技能认证+学历提升”双赋能机制,动态更新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行业适配度。
4.可持续发展原则:定期评估合作成效,优化合作内容与方式,确保契合行业发展趋势、学院办学需求与企业业务拓展方向,实现长期互利共赢。
5.公平公开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企业,明确资质要求与评审标准,确保合作过程透明公正,接受各方监督。
四、合作内容
(一)民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及考证渠道共建
1.学院职责: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固定教学场地、实训设施(含机库场地、安检门、X光机模拟设备、实训飞机等);负责对培训、教学过程进行监督。
2.合作企业职责:提供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员、民航客(货)运员、民用航空安全员检查员等民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标准化培训课程体系及官方认定渠道,在学院场地设立专属培训基地;报名范围限定于校内学生及学院统一安排的指定人员,负责组织报名工作、报名审核及授课/考试对接工作,采用“校内授课+校内预考+认定考试”闭环培养模式,为校内学生提供民航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及考取的渠道。因证书认证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合作企业全权负责。同时负责培训、研学活动所需师资、人员的薪酬等。
(二)学历提升通道共建
1.学院职责:允许合作企业在校园内开展学历提升招生宣传工作,明确宣传范围与方式;协助监督学历提升相关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引导学生自主报名参与学历提升项目。
2.合作企业职责:对接国家承认学历的正规院校,明确学历层次(专科/本科)、办学形式及毕业要求,为学生提供可靠、便捷的学历提升通道;恪守“公开透明、自愿选择”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或夸大承诺,自行承担招生宣传费用;负责学历提升全流程事宜(含报考咨询、报名、考前资料准备、学籍管理及发证)等全流程服务与管理,学生除需根据国家许可的合作院校官方公示学费标准向合作院校指定官方账户缴纳学费外,企业在其宣传过程中不得以考前培训辅导等各种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并确保学历证书的正规性与有效性。
(三)师资共育与驻校授课共建
1.学院职责:负责统筹编排合作企业派驻师资的课程教学计划、日常工作安排;提供教学管理支持,协助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组织校内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研修,共建“双师型”教学团队。
2.合作企业职责:派驻不少于2名符合要求的业务骨干(需经学院考核)驻校授课,派驻人员须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拥有5年以上地勤实操经验及2年以上培训教学经验;保障派驻师资年度累计课时不低于700课时/人(45分钟/标准课时),若师资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授课,需提前15日协调合格替代人员(需经学院考核)并告知学院;承担派驻师资授课期间的课酬、住宿、交通、用餐等相关费用;派驻师资需与双方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
(四)民航特色研学基地共建
1.学院职责:授权合作企业使用实训飞机、标准机库、地勤实训模拟区、安检实训模拟区开展航空主题研学活动,每年授权研学活动人次上限为10000人次(如每年度超出10000人次需提前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执行);审核合作企业提交的场地使用申请,协助协调活动开展,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业余时间开展研学活动。
2.合作企业职责:负责配备研学所需的专用设备、教材、耗材等(不低于20万元),联合学院打造民航科普研学精品线路,固化研学产品核心流程;每年度组织开展研学人次原则上不得低于5000人次。每场次研学活动需配备持有研学导师证的专业导师,负责全程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提前提交书面使用申请,明确使用人数、时间及活动流程;主导研学活动的市场运营与安全管理,承担安全主体责任,为参训人员购买全程意外保险,制定应急预案;自行承担研学活动运营费用及全部法律责任。同时负责研学活动所需师资、人员的薪酬等费用。
(五)岗位实习与就业推荐共建
1.学院职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岗位实习,协助合作企业开展实习学员管理与考核;及时对接合作企业,反馈学生实习情况与就业诉求。
2.合作企业职责:作为学院校外实训基地,提供民航相关岗位实习资源,明确实习薪资、住宿、保险等保障条件;负责实习学员的岗位培训、日常管理与安全保障;为结业学员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定期向学院反馈学生就业情况,搭建“实习-就业”衔接通道。
五、合作方资质要求
1.依法在国内注册并正常经营,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与行业口碑,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独立具备民航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认定资质,或为具有相关资质机构指定培训单位,拥有合法有效的技能认证渠道与学历提升合作院校资源,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拥有专业运营团队、师资团队及安全管理团队,具备招生策划、培训组织、学员管理及应急处置能力;派驻驻校授课的师资需满足本方案约定的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与工作证明。
4.企业具有开展科普、研学活动的资质(经营范围涵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熟悉民航行业培训标准、岗位需求及相关政策法规,近3年内有开展民航相关培训或研学活动的完整记录,具备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
六、资源投入
(一)学院投入
1.场地与设施:提供固定教学场地、实训场地及配套设备(含机库场地、安检门、X光机模拟设备、实训飞机、理论教室),保障培训、研学、技能认定等工作顺利开展。
2.宣传推广: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利用院校官网、公众号、校园公告等渠道进行适度宣传推广。
3.人员支持:安排教师参与课程研发,组织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研修。
(二)合作企业投入
1.设备与物资:按行业标准配备培训、研学所需的专用设备、教材、耗材等(所投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万元),在合同签署后的半年内完成整体配置,并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合作期内的维护维修费用;合作期满后,投入的专用设备所有权归院校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资质与师资:负责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学历提升通道的资质对接与维护;按约定派驻符合要求的驻校师资,保障授课质量,承担培训、研学活动的师资及相关费用;为院校教师提供行业实践研修机会。
3.运营与宣传:承担招生、宣传、培训组织、研学运营等工作,制定合规的招生计划与宣传方案,自行承担全部运营费用;恪守宣传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4.安全与保障:为参训学员、授课教师购买覆盖培训/研学全程的意外保险;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备,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七、预期效益
1.人才培养效益:培养一批具备民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匹配岗位学历要求、实操能力过硬的复合型人才,显著提升学员就业竞争力与职业发展空间,填补区域民航行业人才缺口。
2.学院发展效益:丰富航空类专业布局与办学业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实训教学水平与社会影响力,增强核心办学实力。
3.合作企业效益:依托学院资源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品牌知名度与行业竞争力;通过培训、研学运营获得合理收益,储备优质人才资源,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4.社会效益:为区域民航产业提供稳定的人才供给,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助力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合作期限与续约
1.本次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
2.合作期满前3个月,由合作双方向对方提出续约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协商不一致的,合作期限届满后本合作关系终止,合作方投入的设备所有权按约定归院校所有,其余事宜按协议约定处理。
九、遴选说明
1.企业申报:有意向的企业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初步筛选:学院产教融合中心对申报材料结合合作内容、资源投入计划、预期成效等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与初步筛选。
3.本方案的五项合作内容均不具备排他性。此次遴选参与报名企业数量需不少于3家(含3家)方可开展遴选工作。报名结束后,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企业的资质文件、资源投入能力、运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过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结果,综合五项合作内容择优遴选1家企业作为合作方,合作期限为5年。同时,本方案的合作内容允许多家企业单位以共同联合体方式参与遴选,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单位(含2个)。
4.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合作企业名单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选定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具体权利与义务。
十、申报材料清单
1.《汕头技师学院校企合作单位信息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联合体申报的需提交所有联合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合作方案(包括合作内容、资源投入计划、预期成效等)。
4.设备投入清单。
十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16:00止。
2.报名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送达至我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669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902714632
十二、其他说明
1.学院对本次遴选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2.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于职业教育事业的优秀企业踊跃申报,携手共育英才,同创美好未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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